【省住建厅】关于申报2020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12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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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:

       为贯彻落实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四川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川办发〔2019〕54号),提升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,推动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》我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要求

(一)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(以下简称企业)均可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。对注册地或工程项目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不予受理。


(二)省级工法申报遵循企业自愿原则,每项工法由一家企业申报,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。申报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。


(三)工法的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。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工程建设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作为依据的,须经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定。


(四)企业注册地或工程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,工法已经在2项及以上的工程实践应用,安全可靠,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。


(五)工法遵循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和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等要求。


(六)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完整,包括前言、工程特点、适用范围、工艺原理、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、材料与设备、质量控制、安全措施、环保措施、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。


(七)工法整体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省级或国家级工法雷同。


二、申报程序

      省级工法实行网上申报,申报企业登录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(http://jst.sc.gov.cn/),点击“业务系统”-“更多”,点击“四川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信息系统”登录系统填报信息、上传资料。


三、申报资料

(一)四川省工法申报诚信承诺书。

(二)带条形码的《2020年度四川省工法申报表》。

(三)工法文本。

(四)企业级工法备案文件。

(五)工程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、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、工程施工合同。

(六)经济效益证明。

(七)当关键技术属填补省内、国内空白时,应有科技查新报告。

(八)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。

(九)技术标准、专利证书、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。

(十)反映工法施工工艺操作过程中关键点的图片资料(不少于5-10张)。


四、申报时间

      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0日。申报企业应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(一式二份),统一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。


       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工法申报工作,加大对民营建筑企业申报工法指导服务,鼓励和组织企业申报。


联系电话:(028)85568509、85520216

厅信息中心系统支持:(028)85378890

地址: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18办公室

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2020年11月24日